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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外智AI酒店

    • 60天-90周岁
    • 1-1年
  • 高性价比 承保热门运动 猝死有保障 申根拒签有补偿
提醒:

产品详情

详细保障
旅行人身意外身故及伤残
30万
赔付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及烧烫伤。
旅行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及伤残
赔付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导致的身故、残疾及烧烫伤。
旅行医疗费用(含门诊和住院)
30万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到医疗机构治疗,保险公司赔偿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医疗费用。
旅行每日住院津贴(30日为限)
100
若被保险人住院治疗, 保险公司将每日赔付约定的保险金。
旅行猝死
被保险人遭遇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在该非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48小时内身故,赔付保险金
旅行延误 (每延误5小时/300)
600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由于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航空管制、航空公司超售、恐怖分子行为、其他旅客行为、罢工、暴动、劫持或怠工及空运、航运工人的临时性抗议活动而导致旅程延误的,保险公司每满5小时延误赔偿300元。
行李延误 (延误6小时/500)
赔偿被保险人托运行李因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的处理不当延误抵达目的地
旅行变更
1500
被保险人在旅行前和旅行时,因被保险人或其直系亲属身故或遭受严重伤病或旅行途径地或目的地突发暴动、罢工、自然灾害或传染病等原因取消或缩短行程的,保险公司赔偿该被保险人已支付的实际未使用且不可退还的旅行费用。
紧急医疗运送和送返(尼泊尔地区的直升机救援费用以6,000元为限)
40万
因意外事故或身患疾病,保险公司安排被保险人医疗运送及送返,并支付救援费用
身故遗体送返(丧葬费用以20000元为限)
20万
因意外事故或身患疾病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安排被保险人遗体运返,并支付救援费用
慰问探访费用
5000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身患疾病身故或住院,保险公司安排其一位直系亲属前往探望的交通及食宿费用
旅行未成年人送返费用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突发急性病导致其随行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保险公司安排其随行未成年子女返回中国境内的日常居住地的运返费用
旅行未成年人逾期停留费用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罹患突发急性病导致其随行的未成年子女无人照料,保险公司赔付其随行未成年子女逾期停留的费用
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每日津贴(30日为限)
300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绑架,根据实际被绑架的日数获得赔偿
旅行证件损失
2000
赔偿因护照、旅行票据及其他旅行证件遗失、被抢或被盗所支付的重置费用及相关额外的旅行和酒店住宿费用
个人随身物品(每件物品限额1000元)
1000
因下列原因致其所有并随身携带、穿着或置于行李箱、手提箱或类似容器内携带的个人物品遭受损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给付保险金 (一) 被盗窃、抢劫与抢夺; (二) 被保险人所住宿的酒店或所搭乘的飞机、火车、轮船承运人处理失当所致的毁损、损坏或遗失。
个人钱财损失
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寄存于登记入住酒店的上锁保险箱内的个人现金被因盗窃或者随身携带的个人现金因被盗窃或被抢劫而遗失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旅行银行卡盗刷(不适用于未成年人)
3000
赔付被保险人在旅行时,由于银行卡丢失或失窃而造成的下列损失: (一) 发行机构支付的或从自动柜员机(ATM)提取的现金或存款; (二) 购买或租用的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网上购物。
旅行期间家财保障
赔偿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境内日常住所因盗窃、火灾、水管破裂等造成的家具物品损坏而遭受的损失
申根签证拒签
500
赔偿申请申根签证遭拒签的签证费用
旅行个人责任及犬类宠物责任
20万
保险公司承担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和宠物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身体或财物损失而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对于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被保险人操作海陆空运输工具(如驾驶车辆)所导致的第三者责任除外。

注意事项

  • 本保险仅限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具有固定居住地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士投保。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外籍人士购买本产品需满足: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居住满183天以上;如涉及紧急救援,将送返至被保险人在中国的常住地址。
  • 本保单仅承保被保险人从中国大陆境内出发的旅行,且必须于出行前投保。
  • 本保单仅承保目的地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的旅行,具体以本保单明细和条款中所载明或约定的旅行目的地为准。
  • 本产品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若同一个被保险人就同一旅行同时投保本保险公司2份(或以上)任何旅行险或航意险产品(不包括团体保险),且在不同产品中有相同保险利益的,则本保险公司仅按保额最高者作出赔偿。
  • 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超过保监会规定的限额:10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11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身故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若未成年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超过上述规定,则以上述规定的保险金额为限。71-8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的保险金额为上述保障计划中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81-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涉及的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的保险金额为上述保障计划中所载保险金额的四分之一,保险费维持不变。
  • 若被保险人保单生效前患有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或糖尿病中的任一疾病,则:在旅行中因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保险条款约定的疾病或其并发症申请索赔的(无论索赔的该疾病/症状是否在该旅行前曾出现),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 在北京市平谷区所有医院的就医均不给予理赔,本计划不承保既往病史。
  • 如投保一年期保障计划,不限出境次数,单次旅行每次最长期限为183天,在超过旅行天数限制后所发生的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短期计划限出境旅行一次。
  • 保险需要覆盖旅行全程,特殊情况以领馆要求为准(如上海-比利时签证:保险需要在实际行程天数前后各加1天;广州-意大利:保险需要在实际行程天数前后各加2天)。
  • 旅行期间出险,请立即拨打保险公司24小时救援电话:境外(+8620)85132999;境内400-80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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