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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外智酒店

    • 0周岁-150周岁
    • 1年
  • 格外智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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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房屋及室内财产
50万元
房屋建筑及室内财产因地震、海啸风险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室内财产盗抢
2万元
5000元
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室内装潢、家用电器、家具、衣物和床上用品,文体娱乐用品,以及其他生活用具(包括门、窗、锁)。(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现金、首饰(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便携式类用品(手提电脑、电子记事本、摄像机、照相器材、收音机等)。(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管道破裂及水渍险
2万元
若主险合同载明地址的室内财产由于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下水管、暖气管(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被保险的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条款约定负责赔偿。(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保障
2万元
由于下列原因致使电压异常而引起主险合同载明地址的家用电器的直接损毁,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供电线路因遭受主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袭击; (二)供电部门的施工失误; (三)供电线路发生其他意外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家居玻璃意外破碎保险
5000元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与被保险房屋相连的门窗玻璃、屋顶玻璃及固定在家具上的以及室内装饰用玻璃、镜子因意外事故单独破碎,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租房费用/租金损失保险
100元/天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房屋因本保险主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失而不能居住,在本条款项下,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在外临时租房的额外费用或房屋无法出租造成的租金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最高赔付限额1万元)

第三者责任保险
5万元
在保险期限内,在主险合同载明的地址范围内(包括被保险房屋专属的天台、庭院)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保险人在本保险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元)

注意事项

    1. 购买份数:每户家庭限投1份,多投无效。
    2. 该产品承保财产为城市住宅,农村集体产权、小产权房屋不在承保范围内,工厂、商铺也不在承保范围内。
    3. 本产品各项保障责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0元。
    4. 本产品购买生成保单后,所对应的保险责任(最早)于第三日零时生效。
    5. 请在投保时填写详细的家庭财产地址,具体到门牌号码,以便于理赔。
    6. 本产品仅提供电子保单,电子保单一经生成不办理任何形式的变更、注销、退保。
    7. 本产品中主险“房屋建筑及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按各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房屋建筑物及室内装潢占70%,室内财产中的家具及 其他生活用品占15%,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10%,衣物及床上用品占5%。

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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