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全残或者产生相关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行为。在保险条款中,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
标签:意外险条款,意外险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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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全残或者产生相关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行为。在保险条款中,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意外险一般分为综合意外险、旅游意外险和交通意外险等,不同的保险种类保障内容有区别,因此规划保险产品时,建议结合自身保障需求作合理规划,这样投保更加划算。意外险条款中的提及的“意外”通常指“外来的、非本意的、突发的、非疾病的”等要素。一般来说,构成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的三个必要条件。
第一,被保险人死亡或残废。这里指的是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和残废。
第二,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或近因。该条件要求意外伤害与死亡或残废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否则不构成保险责任。这里的因果关系包括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直接原因、近因、诱因等三种情况。
第三,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伤害。这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遭受的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推测的;二是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如果意外伤害发生在保险期限开始之前,而死亡或伤害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则不构成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