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社保“第六险”?
社保“第六险”就是长期护理保险。从定义来看,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属…
标签:长期护理保险
发布时间: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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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第六险”就是长期护理保险。从定义来看,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个体由于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由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属于健康保险范畴,标的物为个体的身体健康状况。通常来讲,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作为对护理费用的经济补偿,主要是支付老年人的日常照顾费用,或者由于疾病或伤残引起的日常照顾费用,一般分为家庭照料和机构照料。
不同于医疗险,长期护理险主要用于保障一般生活照料所支付的费用,而医疗险则主要保障医疗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长期护理险大约在20年前起源于美国,并在德、法等欧洲国家发展良好。在美国,长期护理保险受到了许多的家庭的热捧,占据了美国人寿保险市场不小的份额。
我国长期护理险的试点工作始于2016年。2016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原则性要求,明确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等15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
2020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保留原有试点的基础上拟新增14个试点城市;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
至此,全国除宁夏、青海、西藏、海南外,其他各省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开展了长期护理险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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